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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十二届五次会议第 12 号
提交日期:2020-11-22
案  由 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提案人 刘玉芳 界别 宗教界 提案类别 政法综合
联名人
委员建议承办单位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民政局
协办单位
     社区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各地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过程中,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但是与日益增长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相比,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规、政策、体制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 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尽快将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政策上升为行政规章直至法律法规。二是要构建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内容涵盖人才培训、财力支撑、设施建设、服务收费、社区管理、社会参与等,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步入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监管和资源整合,督促相关政策落实,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盘活闲置资源,实现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利用最大化。四是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由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组成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方式。 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人才和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健全专职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定期在职培训制度,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和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宣传,逐步改善和提高专职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全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尊重。广泛开展孝亲敬老等新型孝道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助老的风尚,培植照护文化,营造照护氛围。三是参照医护人员,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四是选择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培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五是加强卫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事业编制类岗位,以吸引护理、康复技术等卫生技术和健康服务类人才从事专业护理服务。 三、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具有养老、医疗、康复等功能的护理院管理办法,并制订具体扶持政策,以适应老年群体对养老、医疗服务的需求。二是加强社区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医疗卫生资源保障。三是加快智慧医疗建设进程,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家庭病床的远程监控、专业指导和护理服务。四是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增加"上门出诊"、"定期家访"等灵活模式,为社区居家养老群体建立健康档案,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对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治疗和护理。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政府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二是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兴办或运营社区老年食堂、照料中心、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方位服务。三是建立社会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个人,通过建立非盈利组织、公益性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关于第 12 号提案的答复
    齐民函〔2021〕18号 关于对齐齐哈尔市第十二届 第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刘玉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提案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市将养老产业纳入全市十二大重点产业,连续4年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列入民生实事和目标考核重点工作加以推进,2019年8月被评为第四批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全面推进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一、以政府主导为牵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 我市立足实际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养老服务业工作,组建了主管副市长任组长、17个部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出台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居家养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市财政已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奖补资金,采取新建、改造、整合资源等方式,增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出台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民政部门全程参与规划、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保证设施落地到位,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在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为老服务专区,打造15分钟“为老服务圈”,探索“机构居家化”“居家机构化”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机构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一体化发展。开展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工作,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在市本级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 二、以夯实基础为根本,着力加强平台与队伍建设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软硬件建设,打实打牢服务基础。一是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加快建设全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逐步建成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结合移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没有围墙的“数字化养老院”。推进市本级六城区老人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全市老年人数据库,六城区共整理上报15万老人信息,目前平台已成功录入12万老人数据;二是加大养老人才体系建设。投入1400万元在市卫校打造国家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每年固定从福彩公益金列支养老人才培训经费,已累计培训近千人次。出台《养老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对持有国家级职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在2019年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市取得了团体和个人两项第一的好成绩,两名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是统筹推进“三社联动”。出台《“三社联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项目购买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引导和志愿服务作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三、以规范高效为目标,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规范条例制定与完善,协调卫生等部门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同时,规范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出台《齐齐哈尔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齐齐哈尔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二是绩效考评,确保服务质量。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严把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考核关。三是推动医疗资源向居家社区延伸。利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服务。我市面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他们要给予健康检测并提供运动建议。自开展家庭病床工作以来,全市共开设4430张家庭病床,其中为普通人群开设61张,为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开设4369张。2020年全市共有家庭医生团队972个,常住居民签约率达到47.11%。 四、以政策机制为牵引,繁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我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政府投入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一是分类实施,给予项目补贴。出台了《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等政策文件,对自建和改建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规模及服务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对被评定为3A级以上机构,分别给予8-15万元项目补贴。二是提供场地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整合社区资源,无偿提供场所,社会力量低偿运营的模式,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连锁经营、连片辐射,引进和培育了博爱、祥康、麒源鑫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保障了居家养老服务业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好经验、好做法,以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因地制宜,抢抓机遇,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单位: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452-2794310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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