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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6 号
提交日期:2022-01-06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
刘喜波
界别
宗教界
提案类别
政法综合
联名人
委员建议承办单位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统战部
协办单位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构建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基层宗教治理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宗教工作,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有效防控管控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建议推动各县(市)区将宗教工作赋能原有的网格管理之中,进而提升基层宗教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新型工作模式。 明确层级责任。建立“四长、三员”制度。“四长”指总网格长和一、二、三级网格长,分别由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领导担任,并分层明确责任。“三员”指一、二、三级网格员,分别由各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同志、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和社区(村)专职网格员担任,承担职责区域内的宗教工作。 发挥网格职能。网格员要担起宗教工作“五大员”的职责,即:信息收集的“情报员”、发现问题的“报警员”、宗教事务的“协调员”、事后舆情的“监督员”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建好基础台账。重点要建立敏感人员台账、完善走访排查台账、设立宗教界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精准掌握、精确管理。 二是推动问题闭环处置。 共性问题要解决到位。对于宗教场所安全隐患以及非法传教等共性问题,由三级网格员即时处理,快捷高效处置。 重点问题要处置到位。对于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外来教职人员未经批准传教以及境外非法宗教渗透等问题,及时层层上报,掌握处置的主动权。 突出问题要监管到位。对于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以及有境外宗教背景的非法传教组织跟进等问题,交由属地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协同监管,包保跟踪。 三是创建动态管理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主要是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创建重点人员对接包保制度、完善宗教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制度等,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强化业务培训。主要是通过开展重点集训、全员轮训、导向培训,确保各级网格员熟悉宗教政策法规、掌握工作方法。 强化动态管理。主要是实行特殊时段动态调控、重点人员动态监管、结合工作动态调整,多管齐下处理宗教问题、管理宗教事务。
关于第 6 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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