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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十三届二次会议第 4 号
提交日期:2022-12-03
案  由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 民进市委 界别 提案类别 文化类
联名人
委员建议承办单位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随着国家层面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文物得到修缮的同时,也为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号,比如一些已经修缮好的文物建筑后续由谁来维护?如何维护?人员、经费如何保障?是否真的能够对文物保护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对文物本体进行了修缮,修缮好如果不能被很好的管理和使用,不能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进程发挥应有的作用,经过几年的风吹雨打之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和险情,那么国家的钱不就白花了吗?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面临的问题 (一)人员问题。目前就县区来说,多数都成立了挂牌文物局,但并未配备专门编制的文物工作人员,使得从事文物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文物局名有实无,文物、历史等专业的人才就更寥寥无几,文物工作者多为“外行”人。 (二)资金问题。国家文物局一次性拨付的修缮资金里只包含对文物一次性修缮的资金,没有后续专业保养经费,资金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文物保护工作和后续发展,文物经过一次性修缮后,如果因没有很好的维护、管理导致的二次破坏,无法保障维修费用,只能任由文物继续被损坏。 (三)维护主体问题。许多文物还存在产权在铁路、在老百姓个人手里的情况,政府产权的并不在多数,受困于经济条件,政府收不回来,产权人置之不管的情况比较普遍,甚至会出现私自拆扒、搭建、维修文物的现象,对文物本体原貌造成严重破坏。 (四)基础设施配备问题。文物周边的消防安全设施、房屋设计已无法满足当今的消防安全标准。一些建筑电气火灾隐患严重、文物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群内部通道狭窄、居民生活用火用电存在较大火灾隐患,而且无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消防设施。 (五)修缮好的房屋没有被有效利用。许多文物修好了之后便没有后续,多数房屋紧锁大门,有些干脆就大门敞开,甚至个别建筑旁边垃圾满地、杂草丛生。被修缮好的房屋一空置就是几年,而房屋空置引起的房屋老化问题也成为文物本体二次破坏的因素之一。 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建议 首先,要解决人员问题。通过健全行政管理型队伍。搭建一支管理型文物专业人才。整合现有的基层队伍。广泛利用街道、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生态护林员、环境保洁员,建立一支常态化、稳定化的基层文物工作者队伍。发展志愿者队伍。发动有识之士、退休职工、民间组织对文物保护的热衷心肠,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提升群众参与度,培养主人公意识,层层织密文物保护这张防护网。 第二,多渠道多层次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各界的重视,加快形成文物保护的整体合力。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将文物维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规划,解决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物因资金环境建紧缺而无力实施维修的问题。做到专款专用,防止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部作他用,使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提升基础设施,使文物周边基础设施与时俱进。 加大对文物周边消防安全设备资金的投入,建立安防体系,配备专门人员对文物周围情况随时进行查看、控制,建立完善信息通报渠道,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人防、技防的方式确保文物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第四,做好文物法宣传,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对文物进行保护。 在做好文物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文物法》的宣传力度, 使文物保护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阶层力量的支持,使大家认识到文物的珍贵性、稀有性、不可复制性以及给子孙后代带来的深远的意义,通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提升居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五,有效保护、利用,要把文物与旅游深入融合。 文化遗产有多种保护形式,与旅游科学的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形式之一,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民众自觉自愿行为的必要途径。这就需要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的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保证文物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对其进行利用。
关于第 4 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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