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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管理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十二届四次会议第 10 号
提交日期:2019-11-07
案  由 关于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毕淑艳 界别 教育界 提案类别 科教类
联名人
委员建议承办单位
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 教育局
协办单位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一再提倡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但学生学习竞争激烈,希望通过校外补课的形式提升成绩,这就使得各种培训机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这里包括一些中、小学补课机构也包括一些成人类学历提升和技能考试等培训机构。这两大类培训机构确实在我市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中做出了许多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教育培训扰乱了学校的教育秩序,引起学生的不当竞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有的现象甚至影响到孩子的心灵健康和败坏了教育的声誉。还存在收费不合理、不透明隐性收费等现象,给家长增加经济负担。为此,建议如下: 一、严查办学资质。 对培训机构的师资进行严格把关,很多培训机构打着名师的晃子招生,但根本没有做到名师真正主讲,使得教育效果成为困扰家长的一大难题。 二、建全培训机构准入条件。 应该明确培训机构办学标准,严格查处各类培训机构违规失范行为,杜绝培训的乱象丛生。如有聘请外籍教师,应该严查其个人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从业资格。 三、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 时刻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检查由于培训机构招生班额过大,人数过多造成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内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常规检查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关于第 10 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毕淑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正如您提到的我市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近几年,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工作,不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2017年下半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5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工商、人社、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分类整治思路,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检查。2019年5月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中,先后共出动4013人次,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600多所。排查出无办学许可证办学997所(其中有照无证389所),发现各类安全隐患741个、查清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等35所,违规组织竞赛等活动7所,责令整改210所,取缔140所,截止到目前列入白名单的625所培训机构全部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214所(其中办学条件不达标无证办学179所、存在安全隐患13所、文化咨询公司超范围经营21所、违规招生及宣传1所)机构全部在教育信息网公布并录入平台。为巩固工作成果,2019年下半年,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涉及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管理,逐一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为规范更加公平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2019年10月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发了《齐齐哈尔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范本》,具有法律效应,其中包含“培训服务”、“双方的权力义务”、“退费制度”、“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详尽约束,如: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 下步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动态管理,建立白名单制度。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核查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库;牵头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等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牵头建立《黑名单》,公布无资质、年检不合格、有安全隐患或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同时将《黑名单》纳入齐齐哈尔市公共信用信息库。 二、规范管理,完善备案公示制度。一是负面清单,科学管理。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不得“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学龄前儿童不得实施小学化教育;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竞赛活动,禁止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竞赛活动,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测试活动;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授课;严禁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或半日制学科培训(寒暑假除外);严禁公布或向第三方提供学生及家庭信息、考(测)试成绩、名次等隐私。二是公示备案,社会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办学资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标准、退费程序、教师信息(含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资质、职称等)、课程计划、教材教辅等信息;招生对象、班次、上课时间、教学内容、招生简章等信息和广告应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组织培训,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工协作,构建综合联动监管机制。一是亮证办学,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加强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严格亮证办学,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规予以查处;对无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二是属地原则,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建立发现、调查、处理、公开的衔接运转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依法查处问责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合执法。 承办人:张圣权 联系电话:6160096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信息是否公开:是 办理结果分类: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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